文藝復興獎

風雨飄搖,仍有光

關於「文藝復興獎」

風雨飄搖,仍有光

「文藝復興獎」的設立基於對獨立創作、先鋒作品的信念。先鋒作品因為對主流與禁忌的挑戰,對觀念與美學的突破,對真相與弱勢的關切,兼具了時代精神與自由意義。這是「文藝復興獎」希望推崇的品質。我們鼓勵華文世界具有先鋒性和社會關懷的獨立創作,也希望聚集更注重自主、自由的文藝欣賞者。我們並非別無選擇。自由的翅膀,總是透著光。

「文藝復興獎2020」參選資格

參選資格

「文藝復興獎2020」參選資格

  1. 候選作品須經推薦由提名產生。每一份提名表單,最少一位、最多兩位提名人/機構。
  2. 提名人不能為候選人本人,或與候選人有直系親屬關係。每位提名人可提名作品的數量不限。
  3. 推薦提名期為2020年3月9日至3月31日,提名表格須於上述時間內透過網上填表方式提交。
  4. 候選作品必須於2019年內公開發表。
  5. 候選人此前相同媒介作品不超過3部,媒介包括:音樂、影像(劇情長片)、影像(紀錄長片)、文字(純文學)及文字(非虛構寫作)。
  6. 音樂類作品須為數碼或實體發表EP/專輯,影像類作品須已公開放映,文字類作品須為出版書籍。
  7. 候選作品須為華文原創作品,可使用各地方言。候選作品具備先鋒性、專業認受度及社會影響力。
  8. 如在提名名單內發現有不符合資格的候選人,其提名資格會被取消,而不作另行通知。
  9. 文藝復興基金會可在考慮到以下合理情況時,在任何時間取消涉事候選人的提名資格,而毋須事先通知及給予解釋:

甲)候選作品被證實含有抄襲成分。
乙)提名表格上提供的資料含有造假成分。

作品須具備先鋒性、專業認受度及社會影響力。

「文藝復興獎2020」 評審準則

作品須具備先鋒性、專業認受度及社會影響力。

  • 先鋒性佔50%
  • 社會影響力佔25%
  • 專業認受度佔25%

重要日程

重要日程

2020年3月  公開接受提名
2020年5月  公佈入圍名單
2020年6月5日 「端 X 文藝復興傳播大獎」投票通道開啟
2020年7月  公佈得獎名單
時間待定      頒獎典禮
時間待定      入圍作品展及公開論壇

「文藝復興獎2020」評選章程

評選

「文藝復興獎2020」評選章程

評選

  1. 提名名單:由公開提名及文藝復興基金會藝術顧問團推薦產生。
  2. 入圍名單:每個獎項由專業評審團(初選)評選不超過3個入圍作品。
  3. 專業評審團:由華文世界文化藝術界資深人士組成,兩次評審人員不會重覆。
  4. 評選標準:專業評審團(決選)將以作品的先鋒性、社會影響力及專業認受度為準則投票。得票最高的作品為得獎作品。若在同一獎項中,有兩個候選作品同時獲得最高票數,則該兩個候選作品可並獲得獎項;若超過兩個候選作品同時獲得最高票數,則會在最高票數的候選作品中重新投票,以選出得獎作品。
  5. 為維持得獎作品水平,若專業評審團認為入圍作品均未達標準,該獎項將會從缺。
  6. 「致敬文藝復興人」由文藝復興基金會藝術顧問團及理事會推舉產生。
  7. 「端 X 文藝復興傳播大獎」由公眾一人一票於網上投選產生。
  8. 得獎名單將於文藝復興基金會網站、其官方社交平台及端傳媒網站公佈。得獎人亦會獲得電郵通知。
  9. 如候選作品在評為得獎作品後被證實含有抄襲成分,其獎項將被撤銷,而文藝復興基金會毋須對有關得獎人承擔額外責任。
  10. 在評選過程中,如遇任何特殊情況,文藝復興基金會保留最終決定權,同時保留修改評選規則的權利。

「文藝復興獎2020」 頒發以下獎項:

獎項

「文藝復興獎2020」 頒發以下獎項:

  • 音樂
  • 劇情電影
  • 紀錄片
  • 純文學
  • 非虛構寫作

2020年入圍作品介紹

本屆文藝復興獎更特設

  • 「致敬文藝復興人」及
  • 「端 X 文藝復興傳播大獎」

文藝復興獎2020 得獎名單

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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風雨飄搖,仍有光

關於「文藝復興獎」

風雨飄搖,仍有光

「文藝復興獎」的設立基於對獨立創作、先鋒作品的信念。先鋒作品因為對主流與禁忌的挑戰,對觀念與美學的突破,對真相與弱勢的關切,兼具了時代精神與自由意義。這是「文藝復興獎」希望推崇的品質。我們鼓勵華文世界具有先鋒性和社會關懷的獨立創作,也希望聚集更注重自主、自由的文藝欣賞者。我們並非別無選擇。自由的翅膀,總是透著光。

「文藝復興獎2020」 頒發以下獎項:

獎項

「文藝復興獎2020」 頒發以下獎項:

  • 音樂
  • 劇情電影
  • 紀錄片
  • 純文學
  • 非虛構寫作

2020年入圍作品介紹

本屆文藝復興獎更特設

  • 「致敬文藝復興人」及
  • 「端 X 文藝復興傳播大獎」

文藝復興獎2020 得獎名單

 

「文藝復興獎2020」參選資格

參選資格

「文藝復興獎2020」參選資格

  1. 候選作品須經推薦由提名產生。每一份提名表單,最少一位、最多兩位提名人/機構。
  2. 提名人不能為候選人本人,或與候選人有直系親屬關係。每位提名人可提名作品的數量不限。
  3. 推薦提名期為2020年3月9日至3月31日,提名表格須於上述時間內透過網上填表方式提交。
  4. 候選作品必須於2019年內公開發表。
  5. 候選人此前相同媒介作品不超過3部,媒介包括:音樂、影像(劇情長片)、影像(紀錄長片)、文字(純文學)及文字(非虛構寫作)。
  6. 音樂類作品須為數碼或實體發表EP/專輯,影像類作品須已公開放映,文字類作品須為出版書籍。
  7. 候選作品須為華文原創作品,可使用各地方言。候選作品具備先鋒性、專業認受度及社會影響力。
  8. 如在提名名單內發現有不符合資格的候選人,其提名資格會被取消,而不作另行通知。
  9. 文藝復興基金會可在考慮到以下合理情況時,在任何時間取消涉事候選人的提名資格,而毋須事先通知及給予解釋:

甲)候選作品被證實含有抄襲成分。
乙)提名表格上提供的資料含有造假成分。

「文藝復興獎2020」評選章程

評選

「文藝復興獎2020」評選章程

評選

  1. 提名名單:由公開提名及文藝復興基金會藝術顧問團推薦產生。
  2. 入圍名單:每個獎項由專業評審團(初選)評選不超過3個入圍作品。
  3. 專業評審團:由華文世界文化藝術界資深人士組成,兩次評審人員不會重覆。
  4. 評選標準:專業評審團(決選)將以作品的先鋒性、社會影響力及專業認受度為準則投票。得票最高的作品為得獎作品。若在同一獎項中,有兩個候選作品同時獲得最高票數,則該兩個候選作品可並獲得獎項;若超過兩個候選作品同時獲得最高票數,則會在最高票數的候選作品中重新投票,以選出得獎作品。
  5. 為維持得獎作品水平,若專業評審團認為入圍作品均未達標準,該獎項將會從缺。
  6. 「致敬文藝復興人」由文藝復興基金會藝術顧問團及理事會推舉產生。
  7. 「端 X 文藝復興傳播大獎」由公眾一人一票於網上投選產生。
  8. 得獎名單將於文藝復興基金會網站、其官方社交平台及端傳媒網站公佈。得獎人亦會獲得電郵通知。
  9. 如候選作品在評為得獎作品後被證實含有抄襲成分,其獎項將被撤銷,而文藝復興基金會毋須對有關得獎人承擔額外責任。
  10. 在評選過程中,如遇任何特殊情況,文藝復興基金會保留最終決定權,同時保留修改評選規則的權利。

作品須具備先鋒性、專業認受度及社會影響力。

「文藝復興獎2020」 評審準則

作品須具備先鋒性、專業認受度及社會影響力。

  • 先鋒性佔50%
  • 社會影響力佔25%
  • 專業認受度佔25%

重要日程

重要日程

2020年3月  公開接受提名
2020年5月  公佈入圍名單
2020年6月5日 「端 X 文藝復興傳播大獎」投票通道開啟
2020年7月  公佈得獎名單
時間待定      頒獎典禮
時間待定      入圍作品展及公開論壇